关于长春房地集团 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续费的通知
各直属分、子公司工会委员会:
根据长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增强职工自我保护能力,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对集团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开展续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广泛宣传动员、工会积极组织,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坚持有序推进、逐步展开;坚持统一管理集中缴费,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的原则。
二、具体内容
1、要做好职工互助保障的宣传动员工作,对去年已参保员工进行续费,对新参保员工进行宣传讲解,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向职工进行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对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的认识。凡在册正式职工和已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期一年的,都可以报名参加,成为被保障人。
2、本次续费是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险保费每人每份99元。其中参保个人缴费50元,集团工会承担49元。保险期为一年 。
3、要摸清应参保职工的人数,并派专人负责此项整理工作,并统计好参保人员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健康情况、手机号等事项登记造册,报集团工会,确保参保职工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4、尊重职工的自主选择。让更多的职工自愿参加到互助保障中,量力而行,不搞强制推进。
5、按集团工会的统一部署,各单位需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险相关的各项台帐,并在8月13日前将保费上缴集团工会账户,完成续费工作。
帐户名称: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汇融支行
银行帐号:07-001001040002658
业务电话:85542973 财务电话:85542951
三、相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工会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派专人负责,把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办实办好。
2、宣传发动到位。让职工了解本次互助保障工作,让更多的职工自愿参加到互助保障中。
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