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无籍房屋登记问题的补充规定》助解无籍房业务“瓶颈”
近日,市房地局下发了长房确字{2015}1号文《关于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登记额问题的补充规定》。该文件的出台是在房地局有关部门和集团领导的积极协调下,针对无籍房整栋确权中存在的一些遗难问题、特殊情况、以及我集团自管房屋由于政策原因无法进行确权的情况提出的针对性解决方案和政策性支持。
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以上房屋由委托公司负责现地走访交出具证明材料同时由委托公司进行分户确权。
文件的出台将有助于委托公司及集团相关单位突破目前整栋确权的业务瓶颈提高确权和出售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