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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所需材料明细表
作者: 发布于:2016/8/23 15:51:06 点击量:

 房改所需材料明细表

 
1、房屋使用证(新)
2、申请书(承租人用钢笔填写)
3、工龄证明(用钢笔填写加盖人事劳资章)
4、介绍信(双方单位)
5、入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劳资章)
6、参加工作调配证(复印件加盖人事劳资章)
7、下乡知青连续工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劳资章)
8、双方工作履历表(工人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劳资章)
9、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劳资章)
10、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11、身份证(承租人三份,配偶两份)
12、户口(首页,户主页及其配偶页复印件)
13、购房人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时间证明
14、系个人出资交纳扩大面积款或集资建房款的,需提供原始的标准交款票据,并有开发部门相应证明。
15、系烈士父母,配偶的,需提供烈士证明复印件,与烈士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16、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17、系四级以上工伤的,需提供工伤证明复印件。
18、系教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委主任的,需领取相应的资格表,填写齐全后提供上来。
19、系工作前在正规大专院校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0、夫妻双方职务证明或职称证复印件。
 
要求:
1、 以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 请将以上资料一次性交齐;
3、 请将此表连同您所准备的房改材料一起送交大厅接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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